坦桑尼亚(PVOC)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(TBS)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官方确认文件, 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(PVOC)。所有在 PVOC 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,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,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(COC) 。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。 符合性证书(COC)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,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、地区和国际标准。 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,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。 现在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, 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,是需要提供COC清关的,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。 以下是产品管控列表,供参考: 1)玩具和体育用品 2)电器和电子设备 3)汽车 4)化工产品 5)机械材料及燃气具 6)纸张和文具 7)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 8)安全(个人防护设备) 9)粮食及粮食制品 10)使用的产品 途径A -测试、验货认证 途径A即出运的产品需同时进行产品测试和现场检验,以证实产品符合相关标准、关键要求 或者制造商规范的。 该认证途径适用于贸易商或制造商出口的所有产品,也适用于所有的贸易方。 途径A认证程序如下所列: a.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表(RFC) b.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认证申请表/认证文件 c.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*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d.执行大货抽样测试 e.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较终符合性证明书(CoC) 途径B -产品登记、验货认证 途径B是由PVoC国家办公室进行产品登记,为质量合理和稳定的产品提供的一种快速认证 程序。 对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,此途径尤其值得推荐。 途径B产品登记认证程序如下: a.产品登记 出口商提交产品登记申请表至PVoC国家办公室 PVoC国家办公室审核登记申请资料 b.登记产品的认证程序 提交认证申请表(RFC) PVoC国家办公室委派*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执行随机的大货抽样测试 PVoC国家办公室签发较终符合性证明书(CoC) 途径C–产品注册 途径C只适用于能证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制造商,由PVoC国家办公室 审查该产品的生产程序和注册产品 申请坦桑尼亚COC/PVOC的流程: 一、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发票&装箱单、产品检测报告、PVOC申请表 二、资料审核 三、资料审核通过后,安排检验日期 四、检验通过后,客户提供较终商业invoice、装箱单,安排*! 联系人:杨小姐 电话:88068021/ QQ: